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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 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发挥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作用,
从根本上保证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2001年,提高了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标准。企业220
名离休干部人均月增加离休费65元,全年补发离休费14万元。还为全体离休干部按政策规定增
加离休费185 万元。协调落实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统筹工作,有效地保证了老干部的医疗。
同时,清理拖欠医药费123 万元,为11名老干部解决陈欠离休费2.48万元。协调召开了市委老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机构改革中老干部隶属关系、企业离休干部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
补助等问题分别做出了具体安排。2002年,企业老干部离休费拉平工作得到落实,老干部每人
每月增加离休费45元。先后召开3 次企业老干部医疗统筹费收缴工作的协调会,加大督办力度,
保证企业老干部医药费及时报销。2003年,开展了对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工作的调查,强化了
“两费”的协调督办工作;在组织部主持下,共召开6 次协调会和2 次办公会,解决了20名老
干部拖欠离休费2 万元;为保证老干部医疗,经反复调查研究,对离休干部医疗实施了统一管
理、定点包干,解决了机关公费、企业统筹不平等管理方式,保证老干部“两费”按时足额发
放,按规定实报实销,不发生新的拖欠。2004年,重点抓了“三个机制”完善工作,研究解决
了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再次拉平提高问题,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1元,并一次补发到位,使拉平
工作圆满解决。加强了老干部医疗协调工作,帮助定点医院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使老同志享受到便捷、及时的医疗服务。

   (韩再山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