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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 民族宗教工作]  深入贯彻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2001年,
协助主星乡建立了打名牌、占市场、促增收、求发展、富民强乡的总体发展思路,建立起公司
加基地、加农户的产业格局,实现了一村一策、一户一招、治标治本相结合的发展目标。在主
星乡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建立良种田、试验田300 多亩,优质水稻覆盖率达70%.联合宗教局在
通北、海星开展宗教情况的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又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全市的佛教用
品进行了清理和检查,一些无证经营佛用品的个体商店被取缔,对合法的经营者实行挂牌经营。
继续开展了“四好宗教人士”和“五好宗教场所”的评比活动,使宗教活动合理化。2002年,
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发展,组织开展了第十四届少数民族科普之冬活动,
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对少数民族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重新恢复了宗
教爱国团体登记,北安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8 月19日举行了换届选举大会。在国
庆节和十六大前夕,又对市城乡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排查,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
芽状态。2003年,深入主星乡抓春播生产,组织开展了第十五届少数民族科普之冬活动。在高
考过程中,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身份证明10余人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分散、不易管理的实际,
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按《年检办法》要求对
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限期进行整改。在全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病之后,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
神,向各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暂停活动的通知,并对各场所进行了抽查。完成了佛教、基督教、
天主教宗教爱国团体的换届和恢复工作。出台了《北安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责任
制》,实现了宗教工作的规范管理。开展了五好宗教场所,北安天主教堂获得的评比省“五好
文明活动场所”称号。2004年,春节前夕,走访了15名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高考前夕,为12名
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证明。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对清真饮食品企业情况进行了检查。
又与民宗局、通北林业局协商,将隶属通北林业系统的宗教事务正式移交给通北林业局统战部
管理。选送两名基督教神职人员参加了省基督教第七届代表大会,其中1 人当选为常委。协助
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了“五好宗教场所”评比活动,选送3 名中青年人到圣
经学院深造。

   (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