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2001年,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查
处经济犯罪案件18起,追回赃款553 万元;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案件29
件29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3余万元;审判机关共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6件16人,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同时审判机关依法调解经济关系,共审结各种经济纠纷案件38件,
解决诉讼标的额达439 万元;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开拓服务市场,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10 件,
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 万元。突出服务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市共
有55家企业被列为挂牌保护企业。2002年,一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公安机关
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7起,立案11起,破案11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 余万
元。二是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市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439 件,结案328 件,审结标
的额185.9 万元。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76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2万元。三是
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最佳法律服务。检察机关强化了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力度,使之警钟长鸣。
2003年,一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4起,立案9 起、
破案9 起,挽回经济损失207 万元;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起16人,挽回损失65
万元;审判机关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7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二是运用法律手段调
节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审判机关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00 件,审结316 件,审结标的额167
万元。三是市委政法委下发了《政法机关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在
整个政法系统中,进行了整纪刹风工作。2004年,查结贪污、贿赂、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26起,挽回经济损失450 余万元。审结经济纠纷案件549 件,审结标的额360 万元,办理各类
经济公证112 件。大力推行“六项制度”,广泛实行“公示制”和“承诺制”。

   (张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