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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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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老龄]  2001年,对辖区内30名社会救济人员、6 名优抚人员、20名低保人员发
放救济款125 000 元。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及军烈属送去了米、
面等慰问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95对、离婚手续84对。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老年节活动,为老
年人办理了敬老优待证。2002年,辖区共有社救低保户1 260 户,发放低保金934 000 元。对
6 名优抚对象每季度走访1 次,按时发放救济金。办理结婚登记105 例、公证14例,办理离婚
调解业务25例,调和15例,组织老年人参加秧歌、打门球等有益的健身娱乐活动。2003年,共
为1274户低保户发放低保金1 012 000 元,对6 名优抚人员和30名伤残军人每季走访1 次,按
时发放救济金。“8.1 ”前夕,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品。办理结婚登记99例、公证88例,办理
离婚调解33例,调和11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祝老年节活动。2004年,对辖区内低保户进行
了重新调查摸底,对应保未保的特困人员进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为6 名优抚人员、30名伤
残军人及时发放救济金,并及时了解到未解决的困难21件。办理结婚登记92例,办理离婚调解
业务25例,调和13例。组织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娱乐活动。

   (吕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