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老龄
民政、老龄
[ 民政、老龄] 2001年,对辖区20名社救人员、5名优抚人员、20名低保人员发放救济款
122 000 元。开展了“爱心献功臣”活动,为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送去了米、面等慰问品,
与共建单位81850 部队和新生武警中队共同召开军民座谈会4 次,慰问部队2 次。办理结婚登
记手续96对、离婚手续73对。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老年节活动,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2002
年,辖区共有社救低保户1 940 户,共发放低保金1 206 000 元。对5名优抚对象每季度走访
1 次,按时发放救济金。办理结婚登记98例、公证17例,办理离婚调解业务21例,调和11例。
组织老龄人员参加扭秧歌、打门球等有益的健身娱乐活动。2003年,辖区共为1 960 户低保户
发放低保金134 638.50元,对6名优抚人员和23名伤残军人每季走访1 次,按时发放救济金。
“8.1 ”前夕,与共建单位81850 部队联欢,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办理结婚登记82例、公证
82例、办理离婚调解业务28例,调和11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欢渡老年节。2004年,对
辖区低保户进行了重新调查摸底工作;对已保、未保的特困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动态管理;
为辖区内的6 名优抚人员、23名伤残军人、186 名残疾人员及时发放救济金,进行了入户走访,
及时解决困难21件。与共建单位联欢,送去慰问品。办理结婚登记77例,办理离婚调解业务25
例,调和11例。组织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娱乐活动。
(丁继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