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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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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保险] 2001年,推进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制定了《北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细则》、《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大
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应配套文件。11月,全市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实施。2002年,全
市参加医疗保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143 户、职工13 132人。收缴医疗保险费120 万元,全
年拨付医药费320 万元。2003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参加医疗保险134 户、职工25 000人,收缴
医疗保险费303 万元,为计划的100%;收缴企业离休老干部医疗费25万元,完成下半年机关事
业老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医疗费核销工作,核销金额110 万元;完成了上两年机关事
业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医疗费统计核销工作,核销金额170 万元。2004年,参加医疗保险134
户、职工27 560人,收缴医疗保险费420 万元,为计划的105%;核销职工医疗费380 万元,核
销离休老干部及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88.4万元;深化改革,制定实施了《北安市城镇职工
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调整最低起付标准最高
支付限额的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修定》等相关配套措施,全市医疗保险体系
不断完善。

   (王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