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法制
政府法制
[ 概况] 北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隶属于北安市政府办公室,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是负责市政府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复议、政府涉法问题把关及行政应诉。市政府法
制工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和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为目标,以强化监督,全面落实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内容,深入贯彻
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行政管理工作逐步迈向法律
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编制5 名,实有3 名,办公地址在市西直街18号(3 号楼)。
( 程广志)
[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市政府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并实行了“一把手工
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市长对全市行政执法
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部署。确定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
制的组织实施,并承担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各乡镇政府及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一把手
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并分别成立领导组织,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制定专用目标、实施计划
和办法措施,逐级把执法责任目标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机构和执法人员,自上
而下建立执法责任制网络体系。2001年,制定实施了《北安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实施方案》。
2002年,《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后,重新制定了《北安市行政执法责
任制实施方案》。2003年,按责任制要求,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取得了较好效果。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根据《黑龙江省
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中省
市直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再次重新研究制定了责任制方案,
并下发了《北安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程广志)
[ 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与清理]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北安市规
范性文件制发办法》,对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实行了严格控制与监督,不但控制了规范性文
件的数量,更有效地提高了其质量和可行性,未出现被废文件再继续使用的情况。对已通过的
规范性文件均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及时备案上报。2001年,依照国家、省和
黑河市的部署,按照入世原则要求,制定了《北安市清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并
全面细致地对建国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
共疏理出属于政府系统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71 份,经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入世规
则,保留了42份,废止了129 份,清理结果已在《北安报》上进行公布,同时已报省、黑河市
法制办备案。经审核并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文稿10件。2002年,经审核并以政府名义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件。2003年,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 件。2004年,严把规范性文
件制发质量关,杜绝了所发文件与目前法律法规及上级精神相抵触的现象及问题。
(程广志)
[ 行政执法监督] 2001年,制订出台了《北安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
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工作目标、检查评比方式及承担的责任,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
作和严格做好行政处罚主体确权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府的重大改革工作。关于生猪屠宰、药品、
河道沙石等市场管理工作,在部门之间一直存在着法律争议问题,造成职责不清,影响市场经
济的正常发展,经协调指导,并依法确权后,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2002 年,重点开展了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和参与了城建、卫生、医药、国土、公安、环
保、林业等几个方面行政执法检查,规范了行政执法活动。参与了市政府重大经济活动的合同
签订工作。 2003 年,对部分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加强了素质培训、证件管理、
程序规范、执法从严等方面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此外,认真审查和协调处理了市政府重大经济活动的合同签订工作、重大信访问题、东北亚、
公交车等各类涉法问题。 2004 年,重新出台了《北安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执
法监督,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程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