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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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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北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隶属于市委,业务工作隶属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系基层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
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
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司法解释权。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
检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
“二十字”方针,以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以“学习、创新、发展”
为主题,按照“基础工作抓规范,单项工作抓创新,重点工作抓推进,整体工作抓提高”的工
作思路,按照省院“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高执
法和监督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各项检察工作
取得了新的进展。内设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局、
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政策研究
科,现有干警53名。办公地址在市西直街101 号。

   (韩丹)


  [ 民事行政检察] 2001年,立案6 件,提请抗诉3 件,黑河市院提出抗诉3 件。2002年,
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通过广辟案源,使民行工作有较大发展。向黑河市院提请抗诉案
件10件,比黑河市院下达的8 件任务指标多2 件,民行工作走在了黑河市的前列。2003年,共
受理案件12件,立案10件,提请抗诉7 件,下发检察建议书2 件。工作中积极主动深入到市人
大法制办、市纪检委、市信访办和市内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收集民行案件线索,从中获取
有价值的线索4 条。还积极探索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和审查程序公开工作,提高了民行抗诉
案件质量和民行工作水平。2004年,以提高监督水平为重点,积极在建立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先后与法院有关庭室和市内6 家律师事务所召开联席会,较好解决了民事监督工作中的一些实
际问题,提高了法律监督效果,案件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高。全年提请民事抗诉案件19件,同
比提高137.4%,发检察意见书建议法院再审3 件。

   (韩丹)

  [ 侦查监督] 2001年,受理批捕案件206 件258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2 件237 人,同比
增长25% ,不批准逮捕5 件11人。其中批捕“法轮功”犯罪案件1 件1 人,涉黑案件6 件18人,
“三类重点”案件82件102 人。在立案监督中,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 件,通
知公安机关立案5 件5 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2002年,受理批捕案件161 件201 人,同
比分别下降14% 和15% ,经审查批捕143 件176 人,其中决定逮捕自侦部门呈捕的案件5 件5
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30件次。全年平均办案期限4.5 天。2003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16
件146 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11 件141 人,自侦部门案件5 件5 人,经审查批
捕93件118 人,不批捕10件13人,公安机关撤回13件15人。全年无错捕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共查办立案监督案件3 件,较好地发挥了监督职能。2004年,共受理报捕案件123 件148 人,
经审查批捕110 件132 人,不批准逮捕3 件6 人。受理批捕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1.8%.侦查监督
部门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共立案监督5 件6 人,公安机关均进行立案。

   (韩丹)


  [ 公诉] 2001年,经审查起诉170 件202 人,不起诉5 件5 人。突出打击了“三类重点”
犯罪案件及涉黑犯罪案件,对重大、重点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实现工作延伸。2002年,受理移
送起诉案件168 件210 人,同比下降6.5%. 移送起诉145 件182 人,不起诉17件27人,移送市
院15件23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效果。2003年,受理提起公诉案件134 件171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9件137 人,不起诉8 件8 人,移送黑河市院审查7 件16人。对在全市有
重大影响的“1.31”岳春林抢劫杀人案、杨海江、柴立军抢劫案等及时进行了提前介入,较好
地发挥了刑事检察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2004年,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26 件152
人。其中:自侦案件11件11人,提起公诉101 件124 人,不起诉6 件6 人,移送市院8 件8 人。
受理起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

   (韩丹)

  [ 反贪] 继续把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力解决“99、7 、8 ”
案件在干警思想中造成的消极、畏惧情绪,教育干警发扬不畏困难、攻坚克难的精神,树立
“不办案就是失职,办案质量不高就是失误,办案社会效果不好就是失败”的观念,鼓励干警
开展办案。2001年,受理贪贿、渎职犯罪案件37件,立案27件,同比增长85%.其中大要案5 件,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2002年,反贪工作着重抓案件侦查和办案质量。坚持办案安全
制度和回访复查制度。共立各类经济案件20件20人。其中:贪污案件6 件6 人、挪用公款案件
9 件9 人、受贿案件4 件4 人、行贿案件1 件1 人。其中大案3 件3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86万余元。2003年,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立案20件2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 余
万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在立案数、结案率、起诉率、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较上年都有较大幅
度的提高。2004年,反贪部门把“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以及体制改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的职务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受案14件,其中立案查办9 件9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 万元。

   (韩丹)

  [ 控告申诉] 2001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2 件,同比上升6.76%.全年办理人大交办案件
3 件。被省院确定为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工作10个典型院之一。2002年,共受理举报、控告
申诉线索101 件,同比下降31%.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5件。初查各类线索23件,立案6 件。2003
年,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67件。其中:来信52件、来访15件。全年初查各类线索30件,立案
4 件,审结移送起诉4 件。文明接待室通过了省院验收。200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8件,来访
9 件,受理集体访1 件,初查34件。涉法访案件3 件全部结案。

   (韩丹)

  [ 渎职侵权] 2001年,渎职侵权检察着重在突破新罪名上下功夫,成功突破2 件新罪名案
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02年,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5 件5 人,立案查处3
件5 人,其中新罪名案1 件1 人,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并移送公诉部门。2003年,共受理渎
职侵权案件8 件8 人,立案2 件2 人。2004年,受理渎职侵权案件8 件8 人,立案查处2 件2
人。建立了侦捕诉协作制度,侦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实行搭档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
率。

   (韩丹)


  [ 预防职务犯罪] 2001年,相继在金融、税务、电力等行业有重点地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
工作,建立了工作网络和工作档案,并率先在全省县级院召开“以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2002
年,确立了“明确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在试点的基础上,
扩大了预防工作的覆盖面,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增加到26个,向预防重点单位提出建议60余
次,均被各单位采纳。2003年,重点在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通过讲座、举办宣传
周等形式,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2004年,以学习和贯彻《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条例》为重点,与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条例》培训班,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系统培
训。首次实施了在大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北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北安监狱现场会”,近100 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现场会。

   (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