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 概况] 北安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
府组成部门。内设人秘股、计财审计股、规划股、地籍管理股、执法监察股、土地利用管理股、
矿产管理办公室,下设土地勘测队、土地统征服务部、北安市城区土地管理站、北安市土地使
用权价格评估所、土地治安民警队、北安市土地执法监察中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
及9 个乡镇的土地办公室。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08 名,其中机关19名。办公地址在市东
直街596 号。
(郑国光)
[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了《公示制度》、
《地籍工作管理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地籍档案查询制度》等多项制度。2001年,全
市有耕地1 896 879 亩。全年办理抵押登记70宗地、转让登记643 宗地。2002年,新开耕地209.1
亩,原耕地减少60.2亩。全年为9 个乡镇62个村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18 本,发证率为100%.
办理抵押登记17宗地、转让登记77宗地。2003年,完成了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并在房产交
易大厅设有土地登记窗口,实现了便民服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全年新开耕地
2 417.7 亩,原有耕地减少883.9 亩。全年办理抵押登记6 宗地、转让登记41宗地。2004年,
新开耕地2 466.8 亩,原有耕地减少2 037.9 亩。全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发证30 372宗地,
已发29 052宗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发证36 606宗地,已发36 606宗地。办理抵押登记17宗地、
转让登记110 宗地。
(郑国光)
[ 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2001年,认真执行国家土地用途管制政策,
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在明显处设立了基本农田的标志,在农用地审批过程中实现了占
补平衡及达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02年,建设占用耕地60.2亩,补耕地209.1 亩,净增耕
地148.9 亩。2003年,建设用耕地883.9 亩,补耕地2 417.7 亩,实现净增耕地1 533.8 亩。
2004年,建设占用耕地2 037.9 亩,补耕地2 466.8 亩,实现净增耕地428.9 亩。
(郑国光)
[ 土地规划] 2001年,在完成了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乡镇村规划进行了
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土地利用区的使用用途。2002年,针对北安合乡并镇的具体情况,
对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并得到黑河市人民政府批准。2003年,制定了《北
安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于10月上报了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了《北
安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的基
本农田状况、利用和变化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同时按要求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郑国光)
[ 土地利用] 以有效地保护耕地和充分显化土地价值为目标,以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资产
经营为手段,严格地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2001年,
办理土地权转让643 宗地、面积52 713平方米,收出让金30.99 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3
236 宗地、面积163 795.42平方米,收年租金69万元;办理使用权抵押贷款70宗地、贷款额1958
万元。2002年,办理土地转让77宗地、面积71 191.5平方米,收出让金33.93 万元;办理土地
使用权租赁3 236 宗地、面积163 795.42平方米,收年租金56万元;办理使用权抵押贷款70宗
地、贷款额1 958 万元。2003年,办理土地转让41宗地、面积18 323.8平方米,收出让金55.13
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1 224 宗地、面积44 952.4平方米,收年租金66万元;办理使用权
抵押贷款6 宗地、贷款额350 万元。在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中,对成片开发的实行公开的招
标、拍卖和挂牌交易,全年“招拍挂”4 宗地、面积7 763.25平方米,收出让金338.5 万元。
2004年,办理土地转让110 宗地、面积46 932.8平方米,收出让金41.99 万元;办理土地使用
权租赁1 224 宗地、面积44 952.4平方米,收年租金56万元;办理抵押贷款17宗地、贷款额622.1
万元,“招拍挂”7 宗地、面积 17 924.41平方米,收出让金358.44万元。
(郑国光)
[ 建设用地管理] 2001年,城镇建设批件67宗地,占用城镇建设用地41.53 亩,占用耕地
122.47亩,占用草地37.5亩。农村建设批件70宗地,占用农村建设用地56.02 亩。2002年,城
镇建设批件45宗地,占用城镇建设用地40.81 亩,占用耕地94.35 亩。农村建设批件211 宗地,
占用农村建设用地102.44亩,占用耕地1.1 亩。2003年,城镇建设批件45宗地,占用城镇建设
用地69亩,占用耕地14.51 亩,占用林地0.78亩。农村建设批件249 宗地,占用农村建设用地
121.71亩,占用耕地0.53亩。2004年,城镇建设批件52宗地,占用城镇建设用地190.46亩,占
用耕地1 863.69亩,占用草地104.93亩,占用耕地267.43亩,占用未利用地179.07亩。农村建
设批件91宗地,占用农村建设用地45.18 亩。
(郑国光)
[ 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2001年,编制了北安市乌裕尔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2年,完成了北安市乌裕尔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2003年,国家批准了北安市乌裕
尔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同时,还完成了二井子、海星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
年10月,乌裕尔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开始施工,二井子镇和海星镇的两个土地整理项目完成设
计,并进入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库待批准实施。
(郑国光)
[ 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2001年,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和农用地
分等定级估价工作。2002年,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各等级地价标准。 2003
年,开展了农用地定级工作和北安市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04年,发布了地价公告。
(郑国光)
[ 执法监察] 紧紧围绕《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
抓住每年的6 月25日“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动员全局职工走向社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
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在此基础上,加大执法巡查的力度,
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达到提高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率。2001年,查处
土地违法案件7 起。2002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 起。2003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 起。成立
了组织,制定了方案,对砂、石、土开采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查处违法违规采砂11户。2004
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 起。对用土制砖的行业进行了整顿,清理整顿了不合格的制砖企业7
户。
(郑国光)
[ 矿管工作] 北安市矿产资源十分匮乏,仅有砂子和可烧砖的粘土为矿产资源。2001年,
坚持贯彻《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
法》、《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收补偿费2 万元。
2002年,收缴补偿费5.5 万元。2003年,全年收缴补偿费16万元。2004年,黑龙江省区调所对
赵光农场以东地带进行了浸砂岩型铀资源的调查评价。全年收缴补偿费13万元。
(郑国光)
[ 计财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每年都超额完成市财政下达的收
费指标,并逐年提高收费总额。2001年,市财政下达收费指标是130 万元,完成收费总额277
万元。2002年,下达收费指标130 万元,完成385 万元。2003年,下达收费指标180 万元,完
成825 万元。2004年,市财政没有下达具体指标,完成601 万元。
(郑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