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
[ 法制建设] 依据《档案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及黑河
市档案局下发的档案行政执法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的要求,将各项任务都逐一落实到责任人,
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连续进行了多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有力的推动了档案工作的开
展。2001年,制定了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检查项目和标准。侧重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和《黑龙
江省档案管理条例》、文书处理(主要是公文格式、公文办理、文书立卷等)、档案管理(主
要是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执法检查。6月5日,组成两组对全市
77个立档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当即下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评出先进集体28个、
先进个人49名,支持重视档案工作的领导31名。2002年,围绕《档案法》颁布实施15周年开
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录制宣传了黑河市电业局档案室、检察院档案室、法
院档案室、农行档案室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及在档案现代化管理方面作出的成绩;在步行街向过
往市民散发了《档案法》宣传单,并设立了咨询台;开展了《档案法》知识竞赛,全市有60
人参加。在7月22日至8月10日,分3 组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通报了全市。同时,在《北安报》上表彰了36个先进集体,支持关心档案工作的
领导76名,档案先进个人76名(文书和档案人员)。2003年,按照《黑河市档案局行政执法
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贯彻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组成了3个组对92个机关、
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发了整
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下发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黑河市档案局。同时,评出档案工作先进
单位36个、先进个人7 8名、重视支持档案工作领导40名,在《北安报》上公布了名单。开展
了全市档案馆室安全保密检查,根据馆室“八防”的要求,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
点检查了档案工作标兵单位、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档案条件较差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城建档案馆温度较高、空气干燥,检查组提出意见后立即购买了加温
器等设备,杜绝档案安全隐患。2004年,按照黑河市档案局下发的《2004年档案系统行政执法
责任制专用目标》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并将目标和完成的时限落实
到人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一是在《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发布实施5 周年之际,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走上街头向过往的行人散发了宣传单,加大了档案法制
宣传力度。二是档案局长张秀杰同志在《北安信息》上撰写了纪念《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5 周年的纪念文章。三是组织全市文档人员开展了《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知识竞
赛。四是接受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省档案局长于佩常在向全省地市级档案局长通报国家
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时对北安的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五是对全市档案工作进
行了行政执法检查。6月26日,分3 组对全市92个立档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同时评出档案工作标兵单位13个、
档案工作先进单位26个、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领导33名、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文书、档案
员)88名。
(张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