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大力开展平安镇创建活动,全民安全感普遍增强,市级文明小区、
安全村、安全单位的比例逐年提高。2001年,通北公安分局共有干警21人,联防员32人;通北
新民派出所有干警3 人,联防员36人;通北法庭有干警7 人,其中:书记员1 人;镇司法助理
1 人。全年发生刑事案件35起,同比下降了55%.市委政法委在通北镇搞了城镇“打防控”治安
体系建设和农村“一五四”工程建设试点。具体做法:一是精心组织、完善制度。在镇内各居
民委组建了义务治安员队伍,其职责是防火、防盗、普法宣传、调解纠纷、抢险救灾等。在各
村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组建农村治安员队伍。制定了综治领导小组
责任制,治安联防员责任制等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普
法宣传小册子,出动宣传车及举办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广
大群众知法、守法、自觉地同违法行为做斗争。三是加强联防体系建设。在各居民委主要地段
及农村每个村屯设立了治安报警点,公布了报警电话,并且划分了相应的治安联防小组,实行
户与户、组与组之间联防,互相沟通信息,在全镇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地预
防了违法犯罪的发生。2002年,通北公安分局共有干警18人,义务联防员320 人;通北新民派
出所有义务联防员1 520 人;全年发生刑事案件31起,无重大案件和特大案件发生,受理治安
案件42起,审结42起,结案率100%.2003 年,全年发生刑事案件22起,破获20起,治安案件49
起,审结46起,无重大特大案件发生。2004年,全年发生刑事案件12起,破获10起,治安案件
43起,审结43起,无重大特大案件发生。
(张春生、王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