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
[ 税费改革] 2001年,认真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与测算摸底工作。2002年,实现了
“一项改革,深化三项配套改革,强化四项保证措施”,全面启动了税费改革。2003年,北安
市取消了统筹费,取消了向农民征收各项教育集资等,取消了屠宰税、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调整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经重新测算,菜田每亩35.21 元、旱田每亩17.47 元,改革前农
民税费负担总额为3 740 765 元,改革后负担总额2 615 235 元,负担总额减少30%.村干部工
资及经费由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解决。2004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并且对农民实行粮食补
贴和粮种补贴。城郊乡下拨粮食补贴资金1 334 000 元,享受补贴农户6 255 户,极大的调动
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胡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