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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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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税务] 2001年,按“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税制。乡财政部门负责
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和国有资产,监督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还负责
征收乡统筹费。统筹费主要用于乡村公路、桥梁、农田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等。乡财政转
移支付所需资金有一部分是通过统筹取得,主要用于农村五保户,优抚烈军属和特困户救济等。
农业“四税”也由乡财政办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主要用于乡政府公共开支,全年共收入47万元。
2002年,开始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由乡财政负责向农户征收农业税及其农业
附加,全年收入31万元。2003年,农业税及其附加费收入 64 万元。2004年,取消农业税,所
有税收收入直接缴走。乡支出由市财政直接划拨,村级干部工资及经费支出由市财政拨的转移
资金支付。


   (张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