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大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主任 张举
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级人大在地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地委中心任务,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
机构组建及调整
为了加强对县区人大的领导,1981年3月地委决定在地委办设l名兼职人大工作联络员。1983
年7月地委又决定设立处级人大工作联络组。1984年7月地委又决定设立人大工作办公室,使人
大工作纳入了地委办事部门。
地区一级在1989年12月27日设立人大机构。为了加强地方人大建设,解决县、省人大工作
断层问题(黑龙江省有四个地区没有人大机构),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成立
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当时的实际情况,人大工委下设1
个办公室,办公室下设3个组,办公室是正处级单位,3个组为副处级单位。
1991年3月地委为了加强地区人大工委的工作力度,有效地行使省人大赋予人大工委的职
责和权力,对人大工委机构进行了调整,批准设立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3个正处级单位。
1991年10月地委为了增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决定人大工委增设经济处。
随着全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共中央1995年下发了中发7 号文件。根据中
央7 号文件精神,省委、省编委对地区人大机构、编制进行了重大调整。编制由25人减为20人,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代表联络处、法制处、基层工作处。
主要领导人的变动
人大工委刚组建时,工委领导职数为3人,地委书记李春贺兼任人大工委主任,原地委常
委、宣传部部长曲俊峰调任人大工委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原组织部副部长陈
松元于1991年11月调任人大工委副主任。1991年李春贺不再担任地委书记职务,主持人大工委
全面工作。
1993年12月李春贺离休。1994年1月经省委批准,省人大任命张举任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兼
地委副书记)。1996 年2月原地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玉鹏调任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1997年11
月曲俊峰、陈松元相继退休。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省委根据中央精神,对人大领导职数
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一正二副变为现在的一正一副。1997年11月免去张玉鹏人大工委副主
任职务,任助理巡视员。同时,任命李嘉麟为人大工委副主任。
职责任务的改变
人大工委组建时,省人大赋予了1O项职责和任务,其主要内容是: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下,检查监督宪法、法律、地方法规在本地区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了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地区审判、检察机关的执法情况;对法职人员的考察了解,联系本地区县区人大和
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各级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代会换届选举;处理代表议案、建议、
批评和意见,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995年中共中央下发了7 号文件,对地区人大工委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为“二联一办”,
即:联系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系县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地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任务。这
使人大工委的工作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但是,省人大常委会根据7 号文件精神和《地方组织
法》的有关规定,于1996年12月又为地区人大工委制定了工作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人大工委
的主要职责是:联系本地区全国、省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检查;联系本地区
的县(市)人大常委会,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指导本地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听取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它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的汇报,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人代会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
况;检查督促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办理全国、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
评和意见;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对“一署两院”进行民主评议,受理人民群众对“一署两院”
及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对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一署两院”严重违法进
行调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对“两院”法职人员进行任免前的考
察,并将了解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及省人大交办的其它事项。根
据省人大制定的条例,人大工委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调整,并积极开展工作。
开展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工委组建以来,围绕贯彻执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和全区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一是开展了专项检查,先后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边境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对全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超期羁押人犯、治理“三乱”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执法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纠正了一些违法现象。二是多年来通过听取专题汇报,督促检查
一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先后听取过《安全法》、《企业法》、《矿产资源法》、《民族区
域自治法》、《代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汇报。工委领导对这些法律法规实施都提
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工委还就有些法律法规向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具体实施贯彻的通知,
建议县区人大常委会把其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三是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推动工作。
先后就《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机制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减轻农
民负担决定》等贯彻情况及全区乡镇企业和城市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有关单位都很重视,吸收采纳了建议,收到很好的效果。四是通过参加各种会议了解情况,实
施监督。工委组建以来,工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都积极认真参加“一署两院”召开的各种
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时,都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有时主要领导还发表重要讲话。这些对全
区各方面的工作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同时,也增强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
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指导了全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工
委组建以来,全区共进行了4 次县乡换届选举。人大都把其当成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
集中主要力量来抓。一是抓换届前的准备工作。每次换届选举都以党组名义向地委提出尽早做
好换届选举人事安排的建议,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情况,督促新提名人选提前上岗到位。根据
省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工委及时发出通知,召开会议,起草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
体部署。二是抓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始终,根据换届选举的不同阶段,
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制定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教育,
增强了选民的参选积极性和选举的自觉性。二是抓了检查监督指导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展开后,
都以“三法一则”为依据,按着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县(区)乡(镇)对换届选举
的每一环节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还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
时进行交流。人大工作的经验还在省有关会议上进行介绍,并受到了好评。
积极开展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是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10多年来,围绕贯彻实施
《代表法》和《代表工作条例》,加强了代表联系。工作。一是按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建
了代表活动小组,认真指导代表开展学习,走访选民,进行3 查(察)等活动。二是为代表做
好经常性服务工作,尤其是“两会”期间,积极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各种方便条件。三是贯彻
落实省人大做出的《关于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为振兴黑龙江做贡献的决定》,挖掘代
表中发展经济,带头致富的典型,推动代表为振兴黑龙江做贡献活动的开展。四是做好代表议
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向有关
部门转交,并做好催办工作。这些工作反映了民意,对有关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指导了县乡人大工作。县乡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委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内容来抓。一是每年都召开县区人大主任、副主任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
年工作安排,研究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形成共识,发挥全区人大的整体功能。二是工委及
时派员参加县乡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现场指导。三是树立县乡典型,帮助他们总结工作经验,
塔河、松岭、呼中、新林、呼玛、加区、漠河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分别在地委人大工
委会议上、省人大有关部门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四是工委及各处室领导,经常深入县乡检查指
导工作,并确立了塔河县、漠河县为人大工委的联系点。五是加强了对乡镇人大主席团专兼职
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帮助各县区举办不同形式的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使乡镇人大干部素质
有了新的提高。
抓了“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全国和省人代会是人大工委的一
项重要任务。每年全国、省人代会召开之前,人大工委都认真组织代表做好参会准备工作。会
议期间积极为代表参政议政做好服务,会议结束后积极组织“两会”精神的传达贯彻。地林直
每年都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县区局每年都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进行传达。同时和宣
传部门新闻单位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进行系统宣传,使“两
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认真接待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委刚组建时,设立了专门机构、确定了专职人员做信访
工作,同时还建立了“两簿四单”(来信登记簿、来访登记簿,交办单、催办单、转办单、批
办单),启用了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信访接待室印章,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召开“人大工
委、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信访联系会议”,就人大工委受理信访案件的范围,
“一署两院”信访工作接受人大工委监督,改善转办手续,加速案件周转,提高办案质量等问
题进行了座谈,并形成了纪要。10年来,一直按照纪要的精神,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对重大信访案件,工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交办,使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得到
处理,群众比较满意。
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变得格外重要。人大工委为了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了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
研究会,主要领导担任会长,抓人大理论宣传的处室领导担任秘书长,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议,
交流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的研究成果。同时对论文进行评选,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为了
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人大工委还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借开人大各
种会议时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与法制建设。还利用法律宣传周、宣传月、颁布纪
念日,会同司法部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地区人大工委领导,工作人员,通过电视讲话,撰写
文章,参加座谈会,街头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人大工委积极组织新闻单位参加省宣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工作,每年都按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推荐参选作品,参选作
品多次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