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20年的森林防火业绩
改革开放20年的森林防火业绩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 葛学林
改革开放20年,是全区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突飞猛进的20年,森林防火事业经历了人与自
然灾害的不断抗争、认识、再认识,并逐步协调发展的实践过程。其间经受了血与火的洗礼,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历届领导班子在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精神指导下,
励精图治,正确决策,全区广大军、警、民共同努力,开拓进取,经20年的发展,特别是“五·六”
大火后10年的快速发展,建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林火管理体系,林火发生率和森林受害率较
改革开放前大幅度降低,使国家重点林区的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
绩。
全区开发建设初期山火频发,着火后临时组织群众扑火,扑火手段落后,形不成战斗力,
重、特大火灾接连发生,防火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1973年前,森林防火组织机构或几生几
灭或几易其主,直到1973年9月,当时的地革委决定重新建立大兴安岭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各县、区、局也相继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1978年后,地区充实和加强了各级防火指挥部及
其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各县、区、局大多数防火办还只是营林科里的一个股
室。为了加强扑火力量,1978年春,在原有的700多人的森警大队基础上,又组建了全国第一
支300人的空运扑火大队,提高了灭火效率,各县、区、局也组建了自己的专业扑火队,全区
地方专业扑火队总人数达到715人。从此全区有了森警和地方两支专业扑火力量,初步改变了
单纯群众扑火的局面。到1987年春防前,全区各级防火办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35人,护林员(专
业扑火队员)1385人,森警部队指战员1000人。1978年后还增加了防火经费投入,1978~1982
年年均经费达到561万元,是1966~1977年年均经费的2倍,1983~1986年,年均经费增加到
1169万元。到“五·六”大火前,全区主要防灭火设施、设备拥有量为:了望塔34座、检查站
117处、外站98处,指挥车、运输车约40台,“531”坦克12辆、摩托车130多台、马匹200多匹,
短波电台100余部、对讲机147支、风力灭火机295台、水枪179支。为了加快全区森林防火前进
步伐,探索森林防火的现代化,从1984年开始,中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合作,在地区建设一个
现代化林火管理系统样板项目,成立了林管局森林防火中心。中方投资320万元人民币,加方
投资555万加元,加方为全区培训了各类防火专业人员,规划和帮助建设了了望系统、预测预
报系统、通讯和林火扑救系统,并提供了防灭火设备。这个合作项目于1991年圆满结束。
1987年5月6日,地区北部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特大森林火灾,持续近1个月的大火过火总面
积114万公顷,烧毁3个林业局、9个林场、4个半贮木场,烧毁库存木材85万立方米,烧死211
人,烧伤247人,直接经济损失5亿多元。
“五·六”大火后,地委、行署、林管局和全区人民牢记“血与火”的惨痛教训,对以往
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全区的森林防火从此呈现出前所未
有的发展局面。
1987年9月,地区重新调整了地区及各县、区、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将其更名为“森林防
火指挥部”,由各级行政一把手担任总指挥,增设同级副职任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各乡、镇、
林场、经营所也配备了同级专职抓防火,此举极大地提高了森林防火的领导力量。同时,将各
基层防火办从营林部门分出为独立的办事部门,核定增加了编制,保证了防灭火日常工作的开
展。为了保证“林区大事,防火第一”思想真正得到落实,地委、行署、林管局又制定一系列
重要措施。一是突出强调依法治火。除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外,又结
合本地实际,于1989年3月1日颁布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当年又发布了“五
个一律”等地方性法规、制度,从法律上规定了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并保证了其有效运作。
二是地区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例会,专题研究部署防火工作,解决防火工作上
存在的重大问题。三是地区(林管局)、县区(林业局)、乡镇(林场)、村屯(工段)从上
到下对一把手实行“四长”负责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的领导体系。同时,明确规定,完不成防火年度目标、任务,将是政府和企业年终考核的一项
否定指标。四是防火期各级党政领导轮流到防火办坐台指挥,实行现场办公,以利于指挥决策。
五是进入防火期,全区六大班子成员和各县、区、局县处级干部分片包干,带领工作人员分别
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全力以赴抓促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防火工作。六是进入防火戒严
期,全区不开与防火无关的会议,不下派与防火无关的工作组,以保证全身心地抓防火。七是
将全区12个责任区分成4大扑火战区,每个战区设两名地级领导担任扑火总指挥,发生山火后,
地级指挥员迅速进入火场,建立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工作。
“五·六”大火后,强化了防灭火力量。森警部队在原有1000人的基础上扩编为1700人;
地方专业扑火队编制又增加了1550人;组建了群众扑火队和以民兵为骨干的半专业性的群众骨
干扑火队,实现了以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的防灭火体系。目前,全区拥有专业扑火队员
4786人,其中森警1700人,各级防火办工作人员224人,地方专业扑火队员1550人,护林员1312
人。拥有群众骨干扑火队员3800人,群众扑火队员23100人。森警部队和地方专业扑火队在历
次扑火中冲锋陷阵、敢打硬拼,为扑灭火灾起到了生力军和尖刀兵的作用。
在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的同时,又进一步加大了防火投资的力度,10年来累计投入3.2亿
元资金,是大火前20多年投入总和的1.5倍。加上上级支持、世界银行紧急贷款和林火科研基
金的使用等,使全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和科研开发、技术引进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为了做好林火监测工作,建立了由地面、空中、外层空间三位一体的林火监测网络。目前,
拥有了望塔155座,了望面积由大火前的15%增加到85%;有巡护摩托车216台,水上巡逻艇8艘;
空中增加了飞机巡护密度;建有卫星地面接收站1处,实现了卫星探火定位,使林火发现率由
原来的40%提高到95%以上。
为了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分析火险趋势,建立了分布各地的自动测报林火气象站19处、基
地站10处、中继站10处、中心预报室1处,形成了预测预报网络。各站点传输的气象信息通过
计算机处理,做出当日的火险等级预报,并及时传递各地,提供了制定预防方案和扑火准备的
科学依据。
为了解决过去在防灭火中耳朵聋和指挥失灵的难题,“五·六”大火后,在中加合作项目
援建无线通讯系统的基础上,林管局又投资2750余万元购买908部短波、超短波电台及配套设
备,形成了纵横畅通的无线通讯网络;利用世行贷款1700万元,建设了一套微波通讯系统,完
成了有线无线对接,同时,建立健全了计算机联网远程通讯。全区形成了有线、短波、超短波、
微波四种手段的森林防火通讯联络体系,通讯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提高扑火的综合能力,除加强指挥机构和专群结合的扑火梯队外,还修建直升机降落
点45处,直升机加油站4处,新建和改建防火公路330公里,拥有防火指挥车65台、运输车477
台、改装J-50水车106台、坦克12辆、全道路车18台、“兵茨高”运输车10台、风力灭火机1824
台、灭火水枪1700支和其它扑火工具。地区还建成较大型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了一定量的扑
火物资。在扑火工具和手段上注意消化吸收科研成果,增加科技含量,例如研制运用风水灭火
机、应用小机群化学灭火等,当前正在建设森林防火数据库和计算机林火辅助决策系统,用于
扑火指挥。
“五·六”大火以前控制人为火源能力低,处于被动防火的局面,为此,我们将火源管理
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对各乡镇、林场、经营所、村屯的吸烟者登记造册;对捕鱼、狩猎、
采集山产品的人实行重点教育;对疯、傻、痴呆人员实行监护;对入山人员严格审批手续;对
野外作业点实行“十有规定”和“一盒火”制度;5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实行升旗拉警报,停
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清山、清沟、清河套,减少火险隐患;对无生产活动的山林、路段实行
封山戒严;对交通道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和堵卡站;要害地段派人死看死守、责任落实到人;对
全区的十几种火源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各地把火源量化、细化、责任化后,绘制火源
管理网络图,进行跟踪管理,对违反火源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
为了改变过去被动扑火的局面,防止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在林内大量存在的可燃物上做
文章,用打烧防火线、开设生土隔离带、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方法切断林火蔓延连续性;用烧
除采伐剩余物的办法降低燃烧强度。每年全区要打烧防火线5000公里,机耕村屯、油库、弹药
库等周围生土带600公里,烧除采伐剩余物70万吨,并逐年规划和落实营造防火林带任务。通
过计划烧除和其它林火阻隔措施,消除和降低了可燃物方面的火灾隐患,增强了阻火效果。
为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使大火的教训刻骨铭心,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地委、行
署、林管局决定每年5月6日为全区森林防火反思日,并在漠河修建了“五·六”大火纪念馆。
防火部门与宣传教育部门,工、青、妇等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
介,印发传单、布告,设立防火标语牌,出动防火宣传车,小学生上街游行、组织防火知识竞
赛,开座谈会、反思会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反复地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了全社会都来
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了注重效果,加大了对外来人员和边远地区的宣教力度,
将宣传教育重点由城镇向乡村和林内转移,做到在林内活动的人头上,使受教育面达到100%。
同时,认真制订和实施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制,实行宣传教育责任人与被教育对象签字备案,一
旦出现失火,一并处罚,使宣传教育这一措施虚工实做。
由于“五·六”大火后采取了以上措施,并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全区火警火灾大幅度减
少,1988~1998年,全区共发生火警、火灾194起,其中一般火灾14起,火警180起。过火面积
13.87万公顷,其中林地过火面积752公顷,年均林地过火率由“五·六”大火前的19‰降低为
0.014‰,取得连续11年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