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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的审判改革

20年的审判改革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士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法院在地委、人大和行署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充分发
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和自身建设,各项审判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执
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年来,
全区法院工作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个成果,都是伴随着改革而取得的,是改革的春风给全区法
院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改变思想观念,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林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能否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将公正执法与服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是衡量人民
法院审判工作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全区两级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以邓小平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自
觉地强化全局观念、政策观念和有所作为的观念,把审判工作纳入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大局之
中,为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努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现了
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统一。1978年至1998年,全区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64841
件,是1957年至1977年结案总数的26.4倍。

全区两级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自觉加大审判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经
济建设服务的水平。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1978年至1998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025
件,其中经济犯罪案件1263件,分别是前20年结案总数的4.2倍和6.2倍;共判处有罪人犯8107
人,其中经济犯罪人犯1272人,分别是前20年判处有罪人犯总数的3.9倍和5.0倍,为国家和集
体挽回经济损失1360.77万元。在“严打”斗争和反腐败斗争中,始终保持了进攻的态势,促
进了廉政建设和全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维护了社会秩序。1988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地区
中级人民法院在加格达奇区成功地审判了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省内外19家
新闻单位的55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有95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旁听。经过审理,依法对犯
有失火罪的4名被告人和犯有玩忽职守罪的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7年至2年有期徒刑。由于法院
认真组织准备,排除各种干扰,坚持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色地完成了审
判任务。既惩治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又锻炼了队伍,扩大了公开审判的社会效果。在民事审
判中,认真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民事法律、政策,积极推行公开审
判和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妥善及时地审理了大量民事纠纷案件。1978年至1998年,共审结一
审民事案件36204件,是前20年结案总数的19.4倍,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木材市
场价格放开以后,木材购销等合同纠纷案件大量增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林
区经济建设服务,全区两级法院于1979年11月增设了经济审判庭。调整充实了审判力量,主动
深入到林业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快审快结,为促进林区经济的发
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1979年至1998年,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5725件,诉讼标的总
金额达50762.11万元。通过对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制裁了违法经营活动,维护了经济秩序,
促进了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为了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全
区两级法院于1989年9月,相继成立了执行庭。10年来,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克服地方保
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积极探索执行新途径。通过采取“交叉执行”和“执行会战”
等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止到1998年末,共执结案件12975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8920.45
万元。全区两级法院在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为发展经济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诉讼和
非诉讼手段,大力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截止到1998年年末,共派出清欠人员800多人次,为林
业企业清回外欠木材款1.45亿元,活化了资金,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效地运用法
律手段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全区两级法院于1987年11月,
相继设立了行政审判庭。按照积极慎重的要求,不断拓宽行政审判领域,强化行政审判职能。
截止到1998年末,共审结一审行政纠纷案件377件。

改革审判方式,建立完善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

审判方式改革,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规范诉
讼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反对和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区两
级法院对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十分重视,相继成立了审判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审判方
式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把审判方式改革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抓紧抓好。几年来,全区两级法
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上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
在庭审操作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建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全区两级法院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来抓,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针对审判程序具体运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情况,相继建立和
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1997年至1998年是全区两级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
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的10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了立案庭,实行了立审、审监、审执三
分开的工作制度,并对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范。呼中区人民法院确立了“坚持
公开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增强执法效果,实现司法公正”的审判方式改革的四项原则,制
定了《案件审理、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当事人举证须知》等规章制度,为确保审判方式改
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都做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决
不允许为图方便快捷而简化程序,不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宣判。

大力强化庭审功能。全区两级法院把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庭审质量,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
重要环节来抓。从推行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入手,进一步提高法官组织法庭举证、质证和认证
的能力。变以法院调查取证为主为当事人当庭举证为主。把法院的主要精力从调查取证转到核
实证据、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在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举证、
质证能力的指导,并强调要重视以案讲法,注意发挥庭审的法律宣传作用。还经常组织庭审观
摩,互相学习,总结经验,使审判人员驾驭法庭的能力有很大提高。经过努力,全区两级法院
由点到面,较好地实现了从“纠问式”向“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转变,使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
公正性得到增强。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一步到庭率均已达到了省法院规定的指标。民事案
件当庭裁决率达到42%,经济、行政案件当庭裁决率也分别达到15%和22%,刑事案件当庭裁决
率达到30%。

强化合议庭的职责。全区两级法院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对合议庭处理各类案件的职责权
限相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较充分地发挥了合议庭这一审判组织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要求合
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每个合议庭成员都要有自己的观
点和意见,对涉及定性和处理结果的关键情节一定要议深议透,决不能走过场。如果意见有分
岐,应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对于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可提
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庭长、主管院长的职责,以加强对
合议庭的监督和指导。

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全区两级法院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
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的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把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战
略位置,坚持以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讲理、公正、廉洁、文明的形象为目标,以加强领导
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干警两个素质为核心,以开展“双学双争”活动、加强干警教育培训
和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为手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新路子,使全区法院的队
伍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区两级法院全部跨入县、地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地级文明单
位标兵2个,地级文明单位4个,全省法院系统文明单位4个,展现出人民法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全区两级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了进人、用人、考核、奖惩等干部管理制
度。在增编进人上,坚持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把好进人质量关;
在提职晋级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政绩,重公论,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
汰的用人机制;在工作中,注意克服论资排辈、平衡照顾,以致选用干部有失平等、公正的现
象,保证了公平平等竞争,坚持了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断总结完善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
养、使用制度,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适时充实、调整后备干部队伍。近几年来,
全区两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官法》关于法官条件的规定,坚持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
考核制度,对未取得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合格证书的人员,不予提请任命。通过一系列改
革措施的落实,使全区两级法院干部管理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机制。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区两级法院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注
意培养选拔政治素质高,精通审判业务的干部进入法院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近几年通过交流和
调整,使法院领导班子的文化层次又有很大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全区两级法院的主要领
导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以律已、率先垂范,用自己良好的形象和人格的力量,团结和带领
干警一道工作;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同舟共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齐心协力抓工作,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充分发
挥了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1998年政法干警集中教育整顿中征求意见和测评的结果显示,
全区两级法院的11个领导班子中有10个被评为一类班子,有1个法院因班子配备不齐被评为二
类班子。在44名班子成员中有8人被评为优秀,36人被评为称职。现在,全区两级法院的领导
班子已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廉洁高效,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区两级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审判,
一手抓队伍,经过不断锤炼和整顿,使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一方面狠抓思想政
治建设,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根
本问题,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认
真清理在思想感情、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存在的吃、拿、卡、要等特权思想和冷、
横、硬、冲的衙门作风,进一步提高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狠抓业
务建设。全区两级法院把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审期工作的能力,
做为业务建设的重点。从培养新形势下合格法官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克服和纠正重使用、轻
培养的不良倾向,切实采取实际步骤和有效措施。把业务建设落到实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85年成立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先后选调了11名干部从事
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外聘了7名兼职教师,采取教学、科研、审判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提高干
警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10多年来,共培养各类学员458名,其中:法律大专生171名,
法律专业证书25名,法律本科生112名,目前已毕业306人,在读152人。这些同志有的已走上
院长、副院长、庭长等领导岗位。大多数已成为审判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为实现最高法院制定
的“七、八、九”规划奠定了基础。同时,采取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以考促学等方法,重点
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将业务考试、考核的成绩记入干警业务档案,作为评先选
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改善执法条件,为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1978年以前,全区两级法院的办公条件比较简陋,各种技术装备相对落后。20年来,全区
两级法院积极努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加强以“两庭”建设为重点的物质装备
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在省高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企业的支持下,两级法院和
人民法庭的办公用房、审判法庭、交通、通讯工具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得到了明显改善。现
在,全区两级法院已陆续全部搬进楼房办公,建成达标的人民法庭5个、审判法庭9个。近几年,
又陆续配置了计算机、速印机、复印机、速录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完成新时期的审判工作
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是全区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登台阶、上水平的快速发展时期。改革之
花已结出了丰硕的果实。2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改革才有出路、改革才有活力、改革才能发展。
在迎接21世纪到来之际,全区两级法院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广大法官正以饱满的精
神风貌,崭新的工作姿态,为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