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20年公安工作成果显著
改革开放20年公安工作成果显著
专员(局长)助理、行署公安局长 吴永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工作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引下,取得了显著
成果,实现了指导思想、工作方针、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的深刻变化,适应了林区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需要。
工作重点实现转移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我们党经历了三次思想解放,
公安机关则实现了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的转移,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大发展。第一次思想大解放
后,全区公安机关不断清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及时地调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大潮中找准公安工作的位置,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促进公
安工作的开展。第二次思想大解放后,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
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对各种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事
情都加以保护,促进其发展。党的十五大后,针对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改
革不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行政管理方式,对治安、户政、交管、消防、内保、边防等与
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业务工作进行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针对经济犯罪活动十分突出,严重
干扰和破坏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现象,组建了经侦队伍,大力打击经济犯罪活
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各类
社会矛盾,努力保障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为党委、政府中心
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既赢得了党委、政府和林业局的信任,又促进
了公安工作的开展。
队伍建设坚强有力 坚持政治建警的原则,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理
解精神实质,并学以致用。积极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科、所、队”和“学东宁,创
建全省优秀公安局”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被公安
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呼中区公安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1998年被省政府
授予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区有7个公安派出所和5个科、所、队被省厅评为人民满意的科、所、
队。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光明、曙光派出所被团省委、省公安厅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加北派出
所所长许忠林被评为全省“十佳民警”。全区有12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地区行署公安局法医付志勇同志被行署授予全区“十佳公务员”。全区有119名民警荣立一、
二、三等功,1376名民警受到不同层次表彰奖励。认真进行了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普遍实行民
警聘任、辞退制和派出所所长竞职上岗制度,不仅使一批年富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民警脱颖而
出,而且解决了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使全区公安队伍呈现出空前活力。针对民警
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坚持向教育要素质。通过举办警衔晋升培训班、不适应公安工作民
警培训班、大中专和本科自学考试、函授等多种教育形式,使全区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文化结构发生可喜变化。现在全区大专以上学历民警由1990年的7%上升到31%。加强了各级领
导班子建设,通过县级公安局正副局长交流和科、所、队长竞聘、轮岗,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
战斗力。1998年经党委组织部门考评,地县级13个公安局领导班子均为一类班子。坚持开展纪
律作风教育整顿,特别是1998年的集中教育整顿,使广大民警普遍受到深刻教育,精神面貌发
生很大变化,清调、辞退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民警87人,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
防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并结合全区实际,进行了侦防配套改革,
同步推进,使打和防两手都硬起来。现在,全区共组建责任区刑警队34个,专业中队25个,责
任区刑警队覆盖率为100%。经过“两改”和开通110报警服务台,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积
极参与、相互配合的打防体系,形成了集中优势兵力大办案、办大案的格局,提高了快速反应
能力、治安防范能力和破案攻坚能力。1998年度全区共发刑事案件1312起,比上年下降16.7%。
1990年至1997年全区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案件96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900余起。有力地
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不间断的“扫黄打非"活动和收缴非法枪支及对服务娱乐场所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净
化社会环境,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基层派出所采取“按房装户、按门管人”的措施,加大
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的管理,列管控制率达87%。1998年全区共发生治安案件1025起,查处1025
起,无败诉案件。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打击滥砍盗伐林木、
非法运输、盗窃倒卖木材、乱捕滥猎国家保护动物和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大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地区行署公安局设森保科,各
县、区、林业公安局设森保大队,配强人员和通讯交通工具。森保干警在零下40多度的严冬,
坚持到山上巡逻堵卡,及时侦查破案。每年冬季都组织开展对木材流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专
项打击。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经常进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宣传教育。保证国家森林资源不受破坏。仅1995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107
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55人,收缴木材11073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8 7134元。
有效地维护了边境治安秩序 边境地区公安边防派出所、检查站、工作站针对当前的新
形势,不断加大边控力度。自1980年至1998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00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500
余起,捕获前苏联派遣特务10名,抓获和审查俄籍(含前苏联)越入我境人员18人,截获企图从
我边境地区外逃(外流)人员84人,收缴各类枪支346支,破获偷渡团伙案件2起3人,捕获“蛇
头”1人。
技术装备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 为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的
领导支持,加大投资,改善装备。全区公安机关现有各类型汽车200余台,基本保证了办案需
要。通讯设施日趋先进,全区实现了公安专线电话联网,省、地、县之间开通了文字传真、图
片传真、密码电报、电话会议等公安通讯业务。地区行署公安局和3个县级公安局已安装程控
交换机。各地公安局都设有110报警服务通讯设备和专用电话,备有超短波移动电台,主要领
导和主管刑侦、治安的副局长配有移动电话,绝大多数派出所民警、刑警、巡警都有传呼机,
从而提高了快速反应、机动作战和指挥效能。地区行署公安局通讯技侦设备在全省一流,在侦
查破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1998年技术、技侦部门直接破案或起关键作用的有78起。派出所
人口管理工作,全部实现微机化,减少了人力物力,而且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城镇消防力度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条例的先后颁布实施,为依法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提供了重要保证。
特别是1996年,国务院发布《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后,全区的消防事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
道,“政府领导、企业管理、全民参与”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
理机制已基本形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级政府对消防投入的加大,城镇消防设施建
设和消防队伍装备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截至1998年底统计,全区12个县、区、林业局已建
成消防站15个,消火栓与其它消防加水点57个。全区公安消防队已配备各种消防车辆82台,其
中举高车8台,干粉、泡沫车4台,指挥车10台,配备空气呼吸器20具,隔热服37套。全区企事
业消防队配有各种消防车18台,消防泵4台。
全区消防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已基本形成了公安专职消防与民办消防相结合的体制。
20年来,公安消防共出警1200余次,扑救各类火灾800余起,参加社会抢险救援40余次,为保
卫国家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模范人物层出不穷 在抢险救灾及同罪犯的斗争中,广大民警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
死”的革命精神,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了一篇篇壮烈的诗章。
1979年以来,全区公安队伍有13名民警因公牺牲,8名民警因公负伤。1987年5月6日,大
兴安岭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消防队民警于金水夜间驾驶消防车冒着浓烟烈
火去漠河县城增援,途中因能见度极低,消防车翻到路下,被大火夺去了生命。1982年8月5日,
塔河县公安局民警赵晓光、于振华冒雨划船执行追捕任务,因汛期呼玛河水深流急,船被洪水
掀翻,不幸以身殉职。1988年8月8日,呼中区公安局民警李玉军、孙大清驾车到洪灾地区执行
疏散转移群众任务,返回途中汽车被洪水淹没,两位民警牺牲。1988年12月16日,十八站林业
地区公安局民警路明,在制止一起流氓团伙械斗时,被犯罪分子用木棒重击头部致死。1988年
11月14日,呼中区公安局呼源派出所民警赵清林,在与持枪犯罪分子搏斗时英勇牺牲。1995年
3月19日夜晚,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民警马义勇,在抓捕持枪犯罪分子郑和军时,被郑开枪击中
头部,壮烈牺牲。通过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科所队”活动,广大民警进一步增
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派出所、“110”巡警队、交警队等窗口单位民警,积
极开展便民、利民,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仅1998年全区公安民警为群众
做好事3250件,收到表扬信370封,锦旗89面,为贫困学生、下岗特困职工、受灾群众捐款8.4
万元。漠河县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从1998年5月起,每人包扶一名特困小学生,直到初中
毕业。1998年5月,全所民警捐款700元为管区双脚严重冻伤(10个趾骨全部外露)的单身汉陈
玉才解决住院生活费,并商得县医院同意为陈免费手术。陈出院后,派出所所长主动到工商、
税务部门为陈办理免费修鞋营业执照和免税手续,从过去修过鞋的居民家借来修鞋工具,解决
其生活出路。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民警梁国文同志,坚持多年为70多岁无子女的石常
山老两口买粮、买煤、劈柴、拆洗被褥。许多民警在长期不发工资的情况下,个人垫付差旅费
外出办案、追捕逃犯。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巡警队长刘亚友同志一次执行到南方追捕逃犯任务,
局里没钱,他从银行取出自家存款5000元做路费,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被评为全区优秀公
务员的地区行署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法医付志勇同志,1968年从哈尔滨市上山下乡到大兴安
岭林区,主动放弃调到省厅工作的机会,扎根林区,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女儿小的时候,
有时爱人因公外出,他带着孩子出现场。1998年他患胃癌手术后,在化疗期间,带病进行尸体
解剖。他在临终前写给局领导的遗书中,还不忘提出改进和加强技术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