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刘 军 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大兴安岭林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林田大厦
联建办主任。
1975年5月在地区电业局安装队当电工,1979年1月任图强林业局基建科计划员,1983年1
月任大兴安岭商业局计统科计划员,1994年1月任商联大厦经理,1998年末任地区第一家国有
企业控股的林都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军在各个岗位都勤奋踏实,锐意改革,敢于创新,敢
担风险,体现了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他经多方论证,向上级建议修复闲置的百货大楼旧楼,
得到批复后,率领一班人昼夜工作在工地上,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把旧楼建成颇具规模、环
境舒适的商联大厦。他任大厦经理期间,在商场内搞起了全区第一家以资产经营为主的国有商
业试点,第一年纯上缴利润24万元。他没有裹足不前,边实践、边摸索,率先在本企业内实行
岗位工资制,全员合同制,择优上岗。在经营方面,他以战略眼光看问题,对柜台较偏、出租
率较低的地段,分期分批地改建了30余个精品屋,经济效益连年增加,截至1998年末,累计创
利税达350万元,为全区商业企业的改革起到了榜样作用。任林都总经理伊始,他从理顺各种
关系入手,在吸取以前经营者的一些好的经营方式外,调整营业线布局,调整柜台租金,充分
开发可利用的空间增加收入,并组建多个收入稳定的精品屋,使林都商贸城有了新的起色,为
全区实行国有股份制企业试点成功做出贡献。兼管林田大厦基建工作,他废寝忘食地顽强拼搏,
全身心投入到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工作中。1996年被授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199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