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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君

岳君






岳君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人,1952年8月5日出生在吉林省长岭县,大专学历,
中共党员,现任呼玛县委书记。

1968年8月在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登特科乡参加工作,1969年6月在阿龙山林业
局当检尺员,1971年6月至1981年6月在大兴安岭古莲区历任工程处干事、整党办秘书、区委办
公室、林业局党委办公室秘书,1981年6月后,历任漠河县委办公室、西林吉林业局党委办公
室副科级秘书、副主任、主任、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1年4月至1994年4月任行署林管局
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5月至1996年3月任行署体改委主任、林管局企管处处长;1996年3月任
现职。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他力戒懈怠之
风,学而不厌,锲而不舍。在他的带领下,全县的理论学习蔚然成风,思想进一步解放,精神
面貌焕然一新。他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制定了“以农为主,多业并举,
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经济发展思路,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解决和处理经济发展
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坚持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进了
班子的团结,形成了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他坚持党管干部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大胆启用
优秀年轻干部。在危急关头,他身体力行,无论是抗洪抢险还是扑打山火,他都亲临前线。在
1998年黑龙江、呼玛河连续发生洪水,团结水电站大坝发生险情的危急关头,他果断决策,使
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荣获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
众办好事、办实事,1998年改造建设了14 项具有精神文明标志性工程,1999年完成了经济适
用住房、中心广场、一小教学楼以及正棋路、北出口路等建设工程,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他
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1998年受到地委的嘉奖,并被地委评为抓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个人,
1999年被地委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