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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荣祥

敖荣祥






敖荣祥 1950 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五常县,中专文化,中共党员,政工师,一级警
督,现任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69年6月参加工作,曾在呼中区人民保卫部当民警、呼中区人民法院任庭长、漠河县公
安局任政委、代理局长等职,1997年7月任现职。敖荣祥任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时,正
是公安工作面临新形势的挑战,强化服务职能的重要时期,而民警队伍的现状远不适应需要,
民警的纪律作风较差,社会治安状况不好,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低。敖荣祥从抓班子
建设入手,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适时组织严打斗争,加大打击力度,
加强治安管理。同时,积极向社会做出各项承诺,把便民、为民和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各
项公安工作的归宿。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改革管理方法,两年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0余条,
调整、轮换副科级以上干部18名,民警70余名,民警全员试行聘任制。清理不适合民警12名,
有10名民警被提拔到正副科级领导岗位。5个科所队被评为省级系统先进单位或标兵,40余名
民警获省、地、林业局的表彰奖励。公安局被评为地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经测评人民群众
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90%。在工作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处处起表率作用。在大
事大非面前,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两年来,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局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
案件的发案率明显减少,破案率显著提高,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敖荣祥拒礼拒贿人民币四万余
元。为改善办公条件,敖荣祥千方百计想办法,在林业局经济紧张、经费难以保障的情况下,
拓宽资金渠道,两年修缮公安局和派出所办公室、购买车辆和通讯装备等投资70余万元。1987
年在漠河县公安局担任领导时,因在“5·6”大火的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被黑龙江省公安厅
授予二等功臣称号。几年来,他受省地县级表彰、奖励七次,他担任主要领导以来,把获奖立
功的许多机会都让给了其他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