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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中

梁兴中






梁兴中 四川省金堂县人,1945年1月29日出生,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地区
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1968年10月黑龙江省东北林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大兴安岭特区嫩江农场锻炼,1970年9月
至1973年9月为大兴安岭大杨树税务局干部,1973年9月至1980年9月在行署税务局税政科当科
员,后历任计会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1994年9月任现职。为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他组织
落实了一系列措施。将所有税收优惠政策汇集成册发给企业和有关部门,并在报刊上发表,使
广大纳税户充分了解掌握运用。他经常深入基层地税局检查指导各项文明办税制度落实情况;
经常深入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与乡企局、民政局联系,联合调查,联合发文公布
乡镇企业和福利企业名单,并及时做好这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他
以“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同时要”为指导思想,组织制定了《全区税收征管工作目标考
核办法》,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了成效。地区地税局连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五年累计完
成工商税收40 862万元。全区7个县区地税局中,省级文明单位2个,地级文明单位标兵5个;
1999年地税系统被地委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在历年全区行风评议中,地区地税
局名列前茅,成绩优秀;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超标”单位。梁兴
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撰写的《对租赁承包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探讨》、《奖金税放宽免税
限额的有关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发表在《哈尔滨税务》、《黑龙江省财会》上,组织参与编
写了《中国税收大全》、《大兴安岭税务志》和《企业纳税实务》。他1990年被机关工会评为
支持工会优秀领导;1991年度被评为全国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加区精神文
明建设活动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1994~1997年连续4年被地委、行署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
党员称号;1997~1998年连续2年被地区机关工委授予“十佳公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