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传明 黄传明 1947年生于山东省沂水县,大学文化,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学高级教
师,现任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1969年作为浙江省支边知青到莫旗西瓦尔吐公社插队,曾任生产队队长、公社团委副书记,
旗团委常委;1973 ~1976 年就读于哈尔滨师范学院;毕业后在大兴安岭地区教育行政干校任
教,1979年任地区招生办副主任、主任;1984年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林管局文教处副处长,
1985 年任地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95 年任地区教育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1998年任现职。30 多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领导才干,勤勤恳恳、
任劳任怨,积极探索大兴安岭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在长期工作中,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
和政策水平,坚持正确立场和党性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典型培
养,促进全面工作。在教育战线工作20多年,主持制定并实施了全区“两基”规则和教育内部
结构调整、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案;组织并主持编写了全区小学劳动课教材;组织并实
施了小学语文“注题”实验的教育改革;组织拍摄了“5·6”火灾后全区教育系统“复建”记
录片《在这片燃烧过的土地上》等。为科教兴区做出贡献,曾多次荣获省系统和地区级模范工
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拥军优属先进个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称号,
获嘉奖、晋升工资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