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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焕江

董焕江






董焕江 1945 年12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富裕县,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
现任行署地矿局局长。

1968年9月毕业于东北农学院,分配到嫩江地区繁荣种畜场任通讯干事。1974年11月调到
大兴安岭日报社,任农财、政教科长、总编办副主任。1981年9月任地委政研室副处级调研员、
副主任,1985年11月任地委农工部副部长,1988年12 月调回地委政研室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
1993年6月任行署经合委主任,1994年任行署经贸委副主任,1996年6 月任现职。董焕江勤奋
好学,勤于写作。多年从事新闻和理论文字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写作经验。
为人正派,主持公道,坚持原则。在任通讯干事期间,曾获得嫩江地区优秀报道干事称号。在
报社工作期间,不仅为报纸编辑大量文稿,而且撰写了言论、消息、通讯、诗歌、散文稿件150
余篇,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0 余篇,其中1篇获全国好新闻二等奖。在地委政研室工作期间参
加起草地委重要文件、报告、调查100余万字,主持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政策规定50余万字,
其中较有影响的政策规定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实施方法》、《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优惠政策》、
《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在省级报刊上发表文章15篇,其中《中国林业》发表的《高
寒区解决春夏菜的有效途径》,对林区推行保护地栽培起了重要作用,获得地区科研成果三等
奖;《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发表的《林农联营,富国利民》,获地区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在
经贸委工作期间,负责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曾连续三年组织县、区参加“哈洽会”,
并获得较好的招商成果,提高了大兴安岭的知名度。任地矿局长期间,单位连续三年获省地矿
系统先进单位、行署“超标”单位称号。1998年地矿局代表黑龙江省在全国矿业秩序整顿经验
交流会上以《严格执法,标本兼治,提前一年实现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为题介绍了经验。1996
年以来,董焕江连续三年被省地矿厅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被地区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
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