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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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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兴安岭年鉴》是地方综合性年鉴,逐年记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是公报性、
科学性、权威性、资料性大型工具书和信息集合体,是大兴安岭地区的历史“档案”。

  二、 《大兴安岭年鉴》由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和大兴安岭林管局
(林业集团公司)领导,大兴安岭地区史志鉴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出版,地方志办公室承编。
编政、编务、编写技术实行主编负责制。

  三、年鉴当年卷记述上个年度各类信息,跨年度要事信息以特载(辑)、会议、规章及文
件等特殊结构形式反映事物连续性。统计部门数据截止到11月15日,各管理部门数据截止到当
年12月末,不同条目出现时不属矛盾。

  四、坚持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记述,坚持“抓新举要”和“官
举必书”编纂方针,全面反映“两个文明”成果,既为现实服务又为后人提供借鉴。

  五、实行“属地化管理”编纂原则,进行全方位信息汇集与载纳,全鉴由编辑部总体设计
和筹划,地林直机关各部门、中直省直驻区单位、驻区军警单位,县(区、局)和直属企业,
乡(镇)、场(厂)三级编写人员供稿,编辑和特约编辑分工加工编纂。

  六、全鉴各类信息以辞书式条目为基本单元,总体结构由鉴首、百科和鉴尾三大部类统辖
各类信息。部类下分置特载、概况、特辑、政治、军事、法制、宏观调控、“天保工程”、林
业经济、人事劳动、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交通通信、商贸流通、金融、经济管理、资源管
理、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人物、社会生活、县(区、局)25个类目。类目统辖分目
,分目下设条目,以期记述方便和信息相对独立。由于本区是政企合一以林为主,对于特殊事
类置设类目予以突出。虽然宏观结构统辖微观单元,但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机构和经
济组织排序不表示级别、规格和规模。

  七、严格遵行行署、林管局颁布的《〈大兴安岭年鉴〉编纂通则》,恪守年鉴编写体例,
除特载、特辑、社会生活(部分)等栏目外均运用记述文体记述,遵守记而不论原则。不断以
先进鉴体结构与选题技术,指导和改进年鉴编写。

  八、行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最新出版物汉字、数字、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各项主要统
计数据依据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管局)计划统计处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