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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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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民族】大兴安岭地区有满、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俄罗斯、回、赫哲、
锡伯、柯尔克孜、土家、侗、朝鲜、壮等26个少数民族,人口20 813人,占全区总人口3.94%。
鄂伦春族系世居民族,主要居住塔河县十八站和呼玛县白银纳两个鄂伦春族乡,人口1034人。
其它少数民族大多数是自1965年开发大兴安岭以后陆续迁入的,人口分布在全区各地。
(刘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