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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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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县、区、林业局、
林业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1月14日大署[2003]2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2003年
1月16日大发[2003]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关于兑现2002年职
工自营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的决定》(2003年1月18日大署[2003]9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管局关于兑现2002年县、区、林业
局、林业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状的决定》(2003年 1月20日大发
[2003]3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优秀非国有企业的决定》(2003年 1月
20日大发[2003]4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兑现〈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
(2003年2月24日大署[2003]1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管
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2月25日大署[2003]18号)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2002年度最佳贮木场先进贮木场的决定》(2003年
2月26日大林集综[2003]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制订大兴安岭地区2000至2020年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规划的通知》(2003年2月28日大署[2003]23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03年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03年3月6日大办文[2003]14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2003年3月24日大办发[2003]1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创建学习
型社会活动方案〉的通知》(2003年4月8日大办发[2003]2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
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万千百绿色行动”方案〉的通知》(2003年4月14日大办发[2003]
3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大兴安岭地区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2002
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的决定》(2003年4月30日大署[2003]51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
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03年5月6日大办文[2003]26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扫黄”“打非”工
作领导小组〈大兴安岭地区2003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2003年5月8日大办
文[2003]29号)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建立盘中自然保护区的批复》(2003年5月10日大林集综[2003]
64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印发〈“两风”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2003年6
月19日大发[2003]11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决定》(2003年6月27日大发[2003]
16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综治委关于加强社
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6月27日大办文[2003]46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命名表彰第四届“十佳公仆”的决定》(2003
年6月30日大发[2003]15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的决定》(2003年7月10日大发[2003]18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若干意见》(2003年7月19日大发[2003]20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利用马德案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7月28日大办发[2003]7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2001年度和2002年度县处级干部奖励的通报》(2003年 7月29日
大发[2003]21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命名表彰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的决定》(2003年8月17日大发[2003]24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2003年春季扑
救森林火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03年8月17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3年8月21日大署[2003]90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2003年度地区“兴安园丁”
和优秀教师的决定》(2003年9月4日大署[2003]91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军分区关于印发〈大兴安岭深化城市
民兵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9月10日大发[2003]25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通知》(2003年9月19日大办文[2003]5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救灾和农民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
年10月5日大署[2003]106号)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
纲要〉的通知》(2003年10月22日大发[2003]26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
编制和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10月27日大署[2003]99号)

   (刘庚正 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