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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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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决定




  董艳军,男,1967年5月16日出生,1983年11月应征入伍,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
前任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兼防暴队队长。2003年 2月20日,在奉命处置一起故意杀人
暴力案件解救人质时,身受重伤。经积极抢救无效,于2月23日壮烈牺牲。

  董艳军同志在武警支队股役期间曾五次受嘉奖、三次荣立三等功,2000年荣获加格达奇区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2年被评为地区政法战线先进个人、加区优秀科级领导干部。2003年4
月24日省政府批准董艳军同志为革命烈士。根据董艳军同志的一贯政治表现和生前事迹,中共
大兴安岭地委追授董艳军同志“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地委政法委追授董艳军同志“人民
卫士”光荣称号。董艳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在全区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
赞誉。

  董艳军同志是党组织在新时期培养出来的优秀党员干部。他以对党、对事业的无限忠诚,
对工作、对群众的无限热爱,展现了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
格。特别是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董艳军同志临危不惧,舍生忘
死,勇敢地与犯罪分子做坚决的斗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董艳军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
一生,是不计名利、忘我工作的一生;是大公无私、甘于奉献的一生;是正气凛然、英勇壮烈
的一生。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的崭新风貌,他是新世纪大兴安岭人形象的杰
出代表,是当代共产党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光辉典范。为弘扬董艳军同志的英
雄事迹,推进全区“两风”建设深入开展,地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活
动。

  向董艳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英勇无畏、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
生命和财产,董艳军同志多次执行危险任务,英勇无畏地直面生与死的考验。在每次执行危险
任务时,董艳军同志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战友的安危挂在心上,置个人
生命于不顾,在危险面前挺身而出,表现出了一种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为弘扬社会
正气做出了榜样。

  向董艳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无论作为士兵、武警
军官还是公安干警,董艳军同志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无
私奉献。在董艳军同志身上体现了对事业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
忘我工作的精神,这是值得每个人认真学习的。

  向董艳军同志学习,就是学习他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自律精神。董艳军同志的父母、妻
子均无固定收入,一家五口人靠他的工资渡日,家境清贫。但他不为物质利益所动,保持清正
廉洁,从来不取不义之财。 为了强化看守所的廉政建设, 他组织制定了写有反腐倡廉内容的
《管教民警座右铭》,时刻激励、警示民警。董艳军同志在金钱的诱惑面前,甘于清贫,保持
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一尘不染的廉洁本色,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典范。

  向董艳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自励精神。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
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董艳军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要挤出时间来学习。在武警部队期间,
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武警黑龙江总队干部培训大队,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在加区公安局
看守所工作期间,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同时,他还认真学习了法律、犯罪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正是依靠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董艳军
同志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不断地得到提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地委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认真开展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
活动。通过学习董艳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
质。 学习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扎扎实实,注重实效。 要把向董艳军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全区
“两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把董艳军同志的英雄事迹作为加强“两风”建设活动的教材和重
要内容;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活动结合起来,增强深入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责任
意识、大局意识,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
挥新闻媒体和各种舆论阵地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董艳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和优秀品质,努力
营造向英雄学习的浓厚氛围,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