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关于兑现2002年职工自营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关于兑现2002年职工自营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各县级企业单位,地直各有关部门:
2002年,全区各地认真实施地委、行署、林管局经济发展战略,把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
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非国有制经济发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帮扶万人上岗就业和致富
职工群众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措
施,使职工自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02年全区职工自营经济实现产值7.98亿元,增加值3.84
亿元,上缴税金2570.4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2%、11.3%和16.8%,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
经济增长目标,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职工自营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的要求,地区职工自营经济领导小组对各地指标完成
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考核评比。经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兑现加林局、新林、塔
河、松岭、呼中奖金各 2万元;兑现漠河、图强、阿木尔、加区、韩家园、农工商、十八站奖
金各1.5万元;兑现呼玛、工程总公司奖金各1万元;兑现电力工业局、林田公司、丽雪公司奖
金各5000元,以表彰组织和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工作的有功人员。
行署、林管局、地区总工会要求,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 坚持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地区“两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快职工自营经济的
发展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200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