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
案件查处
【案件查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0件,其中,大要案 124件,占立案总数的51.7%。
立案涉及党员186人,监察对象26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16人,乡科级干部110人,一般干部
108人,其他人员64人。在所立案件中政治类案2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 8件,经济类案70
件,失职类案128件,侵权类案4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案7件,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4
件,其他类案17件。共处分党员干部30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6人,政纪处分221人。通过
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5.16万元,同比上升72.9%。违纪案件的特点:失职类案件同比上升
10.3%,占总数的53.3%;经济类案件占29.2%;公安部门案件同比上升59.3%;企业人员违纪案
件占60.8%;31岁至45岁违纪人员占59.5%,年龄趋于年轻化。 (陈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