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了“两风”建设和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宣传报道工作。大兴安岭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别开辟多项专栏、专题。全区在省级以上
媒体发稿1258篇(省级媒体880篇,国家媒体378篇),在大兴安岭地区媒体发稿1090篇。法制
环境明显改善。全区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活动。前10个月,全区公安机关查处森保案件382起,收缴木材1089.27立方米,处理违法人员
573人。全区两级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案件308件366人,结案 312件,结案率为91.5%;
受理二审刑事案件 37件,结案29件,结案率78.4%。服务环境明显改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
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认真执行《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1至 10月,
全区共签订各类经贸项目102项,签约总额115 809.6万元,履约83项,实现引资29 706万元,
同比增长54.9%,完成年计划的145.62%。11月,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对全区地林直机关计
算机网络节点维护 356余次。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修订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优惠政策。
全年新制定各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优惠政策68条,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
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规定》,确保对外来投资企业的
合法权益。 (陈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