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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扑打复燃火总动员令

全区扑打复燃火总动员令



  【全区扑打复燃火总动员令】3月 29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大兴安岭地区森林
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王忠林签发《关于在春防和扑打复燃火期间实行全区总动员的命令》,由于
去年降雨量极少和今春严重干旱、风大物燥,今年春季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呼玛、韩家
园、南瓮河等地由点燃防火线引起大面积复燃火,扑火任务极其艰巨。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和
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的指示精神,从当前的特殊时期和特殊情况出发,大兴安岭地区森
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总动员,以有效集中全区的人力、财力、物力,完成扑打
复燃火和夺取春防全胜的艰巨任务,确保森林生态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特发布
命令:自即日起,全区有扑火能力的所有人员立即进入扑打复燃火和春季森林防火的紧急待命
状态;全区各级机关、军警、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全区人民群众,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地、
县(区局)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命令;接到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
出动人员、调拨物资,保证在指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达到指定地点,完成指定任务;接到扑火
任务的单位,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带队。带队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组织扑打复燃火和有
关协调工作;对拒不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及火场临阵脱逃者,一律从严惩处;
属领导干部的,一律撤职;属一般干部、工人等公职人员的,一律开除;属个体户、私营企业
的,一律吊销执照;属下岗职工的,一律取消生活补贴;属“低保”对象的,一律取消“低保”;
对因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误战机、造成火势蔓延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据有关规定,
从严从快予以处罚。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宫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