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2003年,地区妇联与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号召全区广泛开展“妇女维权月”
活动。于3月17日至 23日,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维权
协调机构的作用,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人
民调解员等骨干力量,一起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地区妇联同司法局在龙兴商场门前设立妇女
维权周宣传咨询台,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为广大妇女咨询服务。此次活动全区共设立咨询
台8个,发放宣传单12 000份,出动宣传车8台,接待法律咨询102人次,代书1人次,张贴标语
80条。同时,组织全区广大妇女参加了黑龙江省“圣泰杯”保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竞赛。
(赵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