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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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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2003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法制办又接管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的
全部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坚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
训;坚持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坚持有所创新,出台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暂行规
定》,经黑龙江省行政执法检查组认定,确认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例。全年有 5篇论文在省召
开的行政执法研讨会上获得了奖励。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会议上,大兴安岭地区的工
作受到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高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