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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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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广泛开展了法律宣传工作。全年陆续在省、地两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发稿84篇,设立法
律宣传站13次。分别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的形势和任务,适时进行专门法律宣传,先后开展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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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传日法律宣传,共散发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189件次。 (夏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