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贿赂渎职检察
反贪污贿赂渎职检察
【反贪污贿赂渎职检察】全区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
大工作力度。2003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了“五个上升”:初查职务犯罪案件68件,成案
率6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3件,同比上升25.6%,其中立贪污贿赂
案件32件,同比上升14.3%,立渎职侵权案件11件,是2002年的2.7倍;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要案2件,大案14件,占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50%,上升129%;查办金融、烟草、
园林、粮食等非林非木行业部门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涉案32人,占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总人数
的86.5%。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是2002年同期的 2.4倍。全区立案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2件涉案37人,结案率100%,不起诉3件3人,不起诉率8.1%,同比下降11.1
个百分点,没有撤案案件。全区10个基层院全部消灭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空白”,立案11件涉
案12人,是2002年同期的3.67倍,实现了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建院以来的历史性突破。
(崔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