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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检察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实现整体工作上水平的
突破口来抓,走在全省前列。完成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三年工作任
务目标,在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预
防工作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全面系统预防、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
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三个转变”。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290个, 建立到了乡镇、林场、街道、社区;检察机关在金融、证券、工商、税务、医药、建
筑等案件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了预防网络 283个,基本覆盖了全地区。检察机关内部也建立
了反贪的个案预防、检察建议、公诉时的庭上教育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了专项工程
预防和行业预防,每个院都有工程预防项目,有效防止和减少了重点行业和企业职务犯罪案件
的发生。分院进一步加强了对“通县”公路建设工程的专项预防,预防经验在全省推广。积极
开展对加格达奇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工程的专项预防,使该项目工程设备节省资金79万多元。开
展对加格达奇区铁道南热网、电缆工程专项预防,节省资金390余万元。在全区组织开展了“百
套挂图宣传展览周”、“万人学法月”等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
防,促进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由于预防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度,中共大兴安
岭地委被黑龙江省委确定为三个表彰的市(地)党委之一,大兴安岭分院被评为全省预防职务
犯罪工作先进市(分)院。 (崔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