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
消防执法
【消防执法】严格执行《消防法》,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各消防大队进一步充实
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工作制度12条,支队坚持每季度对各大队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检查(抽
查),半年进行执法质量初评,年终对全年的执法质量进行总评。3月和9月,举办了各为期两
天的培训班,对各县、区、林业局消防大队长、法制员和机关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中培训。呼玛
县和十八站林业局两个公安消防大队被评为执法优秀单位、加格达奇区公安消防大队因案卷制
作规范,受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检查组的表彰。2003年,支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起,经
审核,未发生变更、诉讼和赔偿。 (徐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