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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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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宣传】2003年,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部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有所创新。塔河
县公安交警大队在电视台发布能对全社会起到交通安全警示作用的公益广告;新林区公安交警
大队在冬季木材生产季节,主动发出“致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
交警大队主动与小根河林场和十八站林业局第二小学开展共建活动,派专人到林场、学校进行
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并在学校开展小交警持旗上路协助指挥交通,从小培养青少年交通安全意
识;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大队同文教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召开中、小学校长联席会议,在中、
小学设立交通安全员,定期提供宣传教育资料和图片,将“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落到
实处。在宣传规模上,特别是在“宣传日”、“宣传周”和“万警上路保安全”等大规模的宣
传活动中,收到声势大、效果好的效果。漠河公安交警大队在 4月开展了全县由武警、森警、
驻军、中小学校和公安干警参加的交通安全万人上路宣传活动。全区12个公安交警大队共在报
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稿359篇。 (朱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