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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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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基础建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的《黑龙江省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
见〉的实施方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行署采取了以下两条硬性措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基层基础建设,即乡、镇(街道、林场)设立综治办,主任由党委主管副书记担任,副主任
由辖内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截止年末,全地区78个乡、镇(街
道、林场)已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152人,79个行政村也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地区和各县、
区(林业局、公司)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事业经费,由地区财政和企业财务按辖区人均
0.5元标准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了综合治理各项费用的落实。 (宋东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