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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2002年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对行署 33个部门49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
行复查清理,仍保留审批事项243项,减少 248项,精简幅度为50.5%,县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亦全部结束。年内,全区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945项,保留2177项,减少1768项,精
简幅度为44.8%。 (董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