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升级申报工作
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升级申报工作
【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升级申报工作】呼玛河自然保护区是1982年省政府为保护大马哈鱼而
批准设立的渔业自然保护区。但由于管理部门经费、装备、体制加之采金污染等因素的影响,
管理力度一直难以到位,致使保护区内渔业资源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2002年,地委、行署决
定所有采金船在全区范围内撤出。水产局及时将这一情况向省行业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同时向
省有关部门申报将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底,由省水产局局长李
海等6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就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为期3
天的调研论证,得到一致通过。并于2003年春节后,省主管副局长带领两名专家于正月十七赴
大兴安岭地区开展工作。经过进一步的考察论证,认为将呼玛河上游三大支流—卡马兰河、吉
羊河和埃基西马亚河的河源区及呼玛河主段区域确定升级为国家级呼玛河自然保护区十分必要。
在地区水产局和所涉区(局)及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历时11天,完成了保护区《科学考察
报告》与《总体规划》草案的起草工作。又利用为期一个多月的时间,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
征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将《科学考察报告》与《总体规划》草案进行了进一
步完善,制定了申报方案,并按时间要求,于2003年 4月中旬报送省水产局。经过进一步讨论
研究,形成上报方案,上报国家农业部渔业局。经国家农业部渔业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初步评审
得到一致通过,并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形成正规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
并附带电视资料短片进行上报。 (刘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