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区建设
生态区建设
【生态区建设】重点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生态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区
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考核县区党政“一把手”政绩的一项
重要指标,纳入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 编制全区生态建设规划,各县、区、林业局于9
月底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新建 9个生态乡(林场)和西林吉镇、小扬气镇环境优美
乡镇试点。截止2003年,全区退耕还林面积 1.3万公顷,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056公顷,森林覆
盖率达78.42%,受保护天然林比例达100%,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00公顷,矿山土地恢复治理率
达21%。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