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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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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职工安置】地、县(区、林业局)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国有粮食企业宣传地区
《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地区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依据企业实际制定实
施细则,有序开展分流安置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工作。截止2003年底,全区完成分流国有粮食企
业下岗职工486人。 (郝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