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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六制”
推行“六制”
【推行“六制”】3月,按照省外经贸厅要求, 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
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六制”工作准则,在全区外经贸及招商引资部
门全面推行。并在 6月份的《大兴安岭日报》上刊登“正行风、促发展”承诺,为创建优良经
济发展环境提供监督。 (孙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