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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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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地方经济】 地区国税局积极响应地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号召,全力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把握西部开发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
经省、地局审批的企业财产损失金额为2619.3万元;办理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50
万元;办理“免抵退”税额117万元;办理木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827.4万元。 
           (刘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