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编制《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
通过专家评审,纳入大兴安岭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对2002年批复的 5个省(部)
级自然保护区采取相应保护和建设管理措施,停止木材生产和经营活动,分流生产人员和机械
设备,停拨伐区,废除设计资料;设立保护区筹建机构,配备部分管理人员和管护人员,制定
严格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开展调查勘界和保护区宣传、标识、标牌的设立等工作,为保护
区确权工作奠定基础。协调呼中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和南瓮河保护区扩出设计,对施工建设进
行监督指导。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和多资源调查工作,适时上报《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与效果
调查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表》,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项目
——呼中自然保护区多资源调查,并对调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区信息管
理系统工作和大兴安岭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以及落实国有林业局原麝保护工程前期工作。 借助
《自然保护区法》起草的有利时机,向国家林业局提出建设性意见,重点反映国有林区自然资
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以及所需要的自然保护事业费开支和建设资金应全部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等
问题。 (孙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