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单位】2003年地区防火办以“塑造文明形象、建设现代兴安”为宗旨,以“深
化净美倡、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制订出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实施
方案及长远规划。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提高机关文明程度。改善办公环
境,实现了净化、美化、亮化。参加地直机关、街道、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事业,为抗洪救灾、
爱心助残、希望工程捐款,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活动。通过各项创建活动,塑造出防火办机
关和党员干部的新形象。2003年末,经过地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考核评比,地区防火办荣获
地级文明单位称号。 (赵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