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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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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幼卫生】继续学习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规,区内 9家婚检机构,20家助
产技术服务机构,按有关程序依法取得了执业许可证,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两个规
划”的卫生保健指标。根据省卫生厅的实施方案制定了2003年度指标,各地加强妇产科质量和
爱婴医院的管理,认真执行工作规范,提高了服务质量。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城镇为84.69%,
农村47.7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9.3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一例。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85.55%。婴儿死亡率 7.18‰,城镇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3.67%,农村为48.5%。
(周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