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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

救灾救济



  【救灾救济】2003年按省民政厅要求,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救灾应急预案》,各县区也
相继出台救灾应急预案。入春以来连续发生了火灾、旱灾、冷冻、风雹、洪灾等多起自然灾害,
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普遍受灾,绝产面积达44.68万亩,农村倒塌房屋1045间,死亡牲畜309头
(只),受灾人口 43 778人,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民政局有关人员先后4
次赶赴受灾现场,深入灾民家中逐户查看灾情,同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组织灾民搞好抗灾自救
工作,帮助灾民修复被毁房屋,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将省民政厅下拨及大兴安岭地区
自筹的救灾款195万元和省民政厅拨付 80万元春荒口粮款及时下拨灾区,解决全区灾民口粮和
春耕生产资金。同时将510床棉被、300套棉衣棉裤、61栋帐篷送到灾民手中,并采取互助互济、
社会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灾民维修房屋、口粮和换季难问题,使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许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