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塔河县出台《塔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编写《森林防火工作手
册》,使职工和群众在森林防火工作上有章可循;规定出现火警时,给首次准确报警的相关人
员200元奖励;强化各级领导的森防责任机制,对违反森林法规的人员进行严惩,拘留 78人;
投入近100万元,新增风力灭火机、GPS、卫星电话等装备,组建 50人的局属专业扑火队和515
人的扑火预备队。2003年塔河境内未发生一起火灾,实现了“全年无战事”的目标。出动12 193
人次,车辆582台,5175台班,完成外援扑火任务。 (梁秀云)